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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1年11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排查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近期,督查组对30家(每个街道5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此次督导检查发现,30家(每个街道5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发现安全隐患184条。

  各街道隐患数及占比情况为:观湖街道37条、占比20.11%;民治街道22条、占比11.96%;龙华街道40条、占比21.74%;大浪街道24条、占比13.04%;福城街道32条、占比17.39%;观澜街道29条、占比15.76%。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突出安全隐患,督查组提出相关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行业监管部门职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牵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组织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年培训场次不少于4场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消防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专业监管职能,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专项整治行动,对场所住人、电动车入室、违规用电、使用泡沫彩钢板、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再生资源回收站,要以案例为警戒,严格执法,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未经作业审批、安全作业条件不完善、无监护人的动火作业。

  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纳管辖区内所有废品收购站,对辖区内所有废品收购站特别是城中村家庭作坊式废品收购站,要进行地毯式全面摸排整治,逐一建档过关。凡是存在违规住人、二合一、电单车入室、违规用电、消防设施不达标等安全隐患等现象的,必须断电清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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