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将委托服务机构协助我局为龙华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提供预算及结算二次审核咨询服务。
一、委托时间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龙华区财政局财评为止。
二、财政预算限额及报价要求
暂定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677,700.00),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机构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请以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预算二审成果文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提交结算二审成果文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完成龙华区财政局财评后支付尾款。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提前介入施工图预算,配合建设单位二次审核材料设备品牌认价,做好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二)协助建设单位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报审的预算资料进行二次审查;
(三)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全面量、价审核;
(四)结算阶段根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报审的结算送审成果文件进一步勘察现场与资料的一致性;
(五)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结算审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查,包括量、价、结算资料等。
五、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信用代码证;
3.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记录,未受过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的;
3、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方案或者资料不全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方案(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简介、优势等;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四)承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记录、未受过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3年2月2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2月6日24时;
(三)报价邮箱:ajjsg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蔡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
联系电话:0755-81798256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