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深龙华府〔2022〕52号)以及《区应急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华应急委办〔2023〕18号)中有关开展“全区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的任务分工,进一步做好我区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龙华区2023年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贰拾叁万圆整(¥230,000.00)。
三、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
四、工作内容
1.对龙华区各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需区安委办审核的黄色、蓝色风险点位(实行动态更新,目前市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系统待区安委办审核的黄色、蓝色风险点共98处)进行现场核查,并进行系统审核,共审核不少于98处。
2.对龙华区存在的极端红色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点位(实行动态更新,目前系统红色点位共9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风险评估系统已填报落实的风险管控措施与现场核查情况是否一致。每季度进行核查一次,计划开展至少3轮的核查,共核查不少于27点位次。
3.对龙华区存在的极端橙色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点位(实行动态更新,目前系统橙色点位共72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风险评估系统已填报落实的风险管控措施与现场核查情况是否一致。每半年进行核查一次,计划开展至少开展2轮的核查,共核查不少于144点位次。
4.定期更新龙华区风险评估系统上填报风险点危险源的相关管控数据及风险分布电子图。结合下半年风险评估情况,编制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风险分布电子图。
5.编写《龙华区2023年度风险点位红橙防控手册汇编》。
6.编写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7.协助完成龙华区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工作的日常收集、整理和归档。
8.协助完成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安排的其他有关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工作事项。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供应商应至少配备2个技术服务专家组。每组至少应配备1名工程师和1名助理人员,其中,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任意一项资格,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5.中标单位需提供服务小组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
6.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服务项目经验的公司优先。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项目方案(不仅限于人员组成、工作计划等);
(八)提供外出检查企业工作时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的相关证明;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3年5月22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5月26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zhgl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伍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61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