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华区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6月11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根据《深圳市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指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以下简称建筑)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处置流程,细化处置要求,提升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小疫情突发事件对商业和办公建筑正常运作的影响,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建筑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后,各相关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筑包括:一是各类商务大厦、写字楼等办公建筑;二是各类市场、超市、商店等商业设施;三是各类餐馆(中西餐厅、饮食店、酒吧等)、会所等服务场所。不含酒店、宾馆等住宿类和电影院、歌舞厅等文化娱乐类场所。

  二、风险特点

  (一)建筑规模大。各类企业机构、商户集中,会议、展览、聚会、接待等活动较多,且人员来源地多样,内部交叉感染概率大。

  (二)人员流动多。上下班、会客、就餐时段公共区域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人员管控压力大。

  (三)风险因素多。建筑内部空间相对封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电梯等密切接触设施多,空气污染后扩散传播较快。

  三、病例排查阶段的应急处置

  (一)发现人员异常

  物业服务单位或用人单位在对人员进行日常健康监测时,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拨打“120”送我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医学排查。

  (二)等待排查结果期间

  1.用人单位要安排本单位人员佩戴口罩原地等待,不外出也暂停接待访客;有条件的,可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人单间,若无,应要求人员之间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紧密跟踪了解就诊人员的诊断结果。

  2.就诊人员属于商业设施类和服务场所类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在等待排查结果时,应该阻止新的顾客进入,并对现场所有顾客进行登记后方可让其离开。

  3.物业服务单位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提前制作“禁止通行”、“此区域(楼层)临时封闭”等疫情应急处置相关指示牌,用显著应急处置标志封闭用人单位办公区域,以及就诊人员日常活动轨迹涉及的用餐点、卫生间、电梯等空间;引导他人绕行。

  4.就诊人员若确定未感染,按照正常医疗流程进行后续诊疗;用人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及建筑恢复常态运作。

  四、病例确定后的应急处置

  (一)用人单位

  1人被疾控中心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或2人及以上被疾控中心诊断为关联疑似或确诊病例。

  1.疾控中心到达前。

  (1)第一时间将相关诊断结果通知单位所在建筑物业服务单位、所在社区和疾控中心。

  (2)督促本单位人员佩戴口罩原地等待,不外出也暂停接待访客。

  (3)有条件的,可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人单间;若无,应要求人员之间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若未到上班时间,请本单位人员在家等待,并减少与他人接触。

  2.疾控中心到达后。

  (5)配合做好清洗消毒等工作。

  (6)如实提供本单位相关人员信息(重点是健康信息和14天内的旅居史与接触史),并组织本单位人员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

  (7)配合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控工作。

  (8)对于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人员,应鼓励其采取在家办公等形式自行居家隔离14天。无法自行居家隔离的,要求14天内除了正常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

  (9)指定专人负责与疾控中心进行后续工作对接,并按照要求做好后续的防控工作。

  (10)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新冠肺炎健康教育,定期通过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告知消毒措施和疫情最新动态,宣传防控知识,避免出现恐慌情绪。

  (二)物业服务单位

  1人被疾控中心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或2人及以上被疾控中心诊断为关联疑似或确诊病例。

  1.疾控中心到达前。

  (1)继续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

  (2)继续封闭用人单位办公区域,以及就诊人员日常活动轨迹涉及的用餐点、卫生间、电梯等空间。

  (3)继续引导他人绕行。

  2.疾控中心到达后。

  (4)配合划定疫点范围,在疫点的所有出入口拉警戒线限制人员出入。

  (5)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疾控中心给出合格意见后,可恢复正常使用)。

  (6)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对疫点区域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彻底通风2小时候后,可恢复正常使用)。

  (7)对其他公共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同时增加重点区域消毒频次。

  (三)若2人及以上被疾控中心诊断为无关联疑似或确诊病例。

  除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外,物业服务单位要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封闭疫点区域及其他相关区域(必要时封闭整栋建筑),直至疾控中心给出解除封闭意见。期间,用人单位配合物业服务单位和疾控中心做好各项工作。

  五、清洗消毒要求

  (一)物业服务单位应按照疾控中心要求,做好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详见附件)。

  (二)清洗消毒重点区域包括就诊人员所在单位,以及相关用餐点、卫生间、电梯等空间。

  六、龙华区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一)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23336220、13316991155。

  (二)龙华区疾控中:27708310

  (三)龙华区发热门诊地址:

  1.龙华区人民医院门诊主楼右侧(位于龙华区建设东路,电话:27741585-8112、13798468466);

  2.龙华区中心医院3号楼1楼(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电话:28018730、18124770262);

  3.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4栋1楼西侧(位于龙华街道龙观东路101号,电话:27745118—65117、1803306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