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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制作一批新增室内避难场所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6月1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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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新增17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被纳入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为完善我区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道路指引牌、出入口标标牌、功能分区标识等工作。我科拟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一批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并按照需求派发至各避难场所。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财政预算限额(元)

  约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

  二、工作内容

  制作一批新增17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道路指引牌、出入口标标牌、功能分区标识等工作。

  三、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符合上述要求报价材料,均视为有效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6月12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6月16日24时;

  3.报价邮箱:qsfb@szlh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