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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企业“小应急支援站”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6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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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龙华区应急救援整体预控能力,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政府采购)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对43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及医药企业进行面对面“个性化”培训指导建立“小应急支援站”。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首付款50%,2020年11月30日前付款30%,合同履行结束,我局最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下的20%。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1)对上述企业制定专门的应急培训指导方案。

  应急培训指导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急物资的配备(参照规范《GB30077-2013》、应急演练的开展计划、队伍人员能够达到的能力(考核标准)以及“小应急支援站”设置的标准等。

  (2)对上述企业进行面对面“个性化”培训指导,协助上述企业建立专业的“小应急支援站”。

  一是队伍建设到位。项目服务机构应根据制定的培训指导计划和方案,通过实地教学、专业引导和应急演练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全员的应急培训,并组建一支不少于6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对企业内部的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做到快速有效,做到能及时有效处置初期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化,并能配合周边企业和政府部门依法参与事故应急处置,从点到面,建成龙华区“小应急支援站”,提升龙华区应急救援整体预控能力。上述企业支援站的人员花名册要整理上报我局。

  二是物质准备有效。项目服务机构应结合各企业的物质危险性、危险化工工艺、火灾爆炸危险性等指导企业在特定场所准备、存放相对应的应急救援物资,精准施策,确保企业万一发生风险时,企业应急救援人员能穿戴有效的防护装备带上相应的应急物资及对发生的安全风险“除早”、“除小”。

  (3)对上述每家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针对每个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制定出专业的应急培训指导方案以及制定“小应急支援站”的标准。结合各企业现有的应急预案,协助企业修订完善更符合国家标准和实际操作的《应急预案》。项目服务机构对上述企业的“小应急支援站”在项目期内需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内容,对上述企业至少进行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增强“小应急支援站”的实战能力。

  (4)组织一次应急技能大比武。项目服务机构需制定相应的比武内容,在服务期内需组织上述企业的“小应急支援站”进行至少一次的应急大比武,对各“小应急支援站”的能力进行考核,项目服务机构应对“小应急支援站”的组建、培训、拉练、比武等环节的工作制作宣传,增大“小应急支援站”的影响力及模范作用,让更多的企业进行参考学习,增强全区的应急力量。

  五、项目工作要求

  1、安排1名安全专家常驻我局。安排的专家经我局考核同意后,负责统筹本项目工作,接受我局工作安排。

  2、按照合同规定组建上述企业专业的“小应急支援站”。对上述每家企业每年进行不少于5次的上门指导服务,每次安排不少于2名应急专家(基本条件:熟悉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学历大专以上,有3年的应急方面的工作经验),组建上述企业专业的“小应急支援站”。专家在服务期内,在未取得我局同意下不得更换,否则告知企业不予接待新换的专家,同时对存在上述违规的行为,第一次进行约谈和通报;第二次,依法解除合同,同时进行追偿。

  3、提供合格的项目总结报告。受委托机构在服务期间,每季度对上述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整理编辑成美篇,报送至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服务结束后,受委托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出具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总结报告,完成项目闭环管理。

  六、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七、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一年以来的纳税资料以及社保清单;

  (5)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6月30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7月7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whk@szlhq.gov.cn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2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89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