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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服务单位组织策划龙华区2020年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7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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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拾柒万元整(¥17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合同签订后首付款60%;活动验收合格后付尾款。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为编制两场宣传活动的活动方案并落实,其中一场为社会集中宣传形式,另一场为校园开放日形式,服务单位要严格进行人流管控,确保活动期间能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现场秩序,最大程度的保证活动的顺利完美举办。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5)活动方案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7月10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7月14日24时

  3.报价邮箱:qsfb@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4-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