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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输油管道督查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7月2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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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龙华区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加强龙华区输油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安全,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政府采购)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龙华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输油管道督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首付款50%,2020年11月30日前付款30%,合同履行结束,我局最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下的20%。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1.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协助我局处置我区各类危化品事故。受委托单位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5人,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持《应急救援员证》“四级”,并有3年以上相关危化品应急救援工作经验),2名坐班人员(其中1名人员需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其他专业资格),需配备1辆工作用车。受委托单位需给上述人员购买与其风险匹配的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2.提供涉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的操作及技术支持。受委托单位负责龙华区辖区内各类危险化学品和石油输油管线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的操作及技术支持,危险化学品泄漏检测分析、事故抢险;必须服从我局指挥,在危化品应急救援工作启动时务必紧密配合,随同我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配备的基本器材包含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3套常用的)、无火花工具箱(1个,配齐工具)以及其它常用应急救援器材;

  3.协助我局监督检查输油管线保护工作。受委托单位配合我局做好龙华区输油管线实地督查中石化妈湾站对输油管线的巡护工作情况,每月全线督查不少于1次(含周末),并建立巡检台账资料,每季度至少组织1名熟悉业务的专家牵头到前往妈湾站开展实地检查督导,核查妈湾站巡查资料、高后果区管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等工作是否到位,同时建立核查档案,每季度书面向我局汇报检查督导情况,特殊情况应该第一时间上报我局。

  五、项目工作要求

  1.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我局坐班。坐班人员严格遵守我局工作制度,服从安排,24小时随时待命,促进我局与受委托单位对接,跟进整个服务项目,确保项目按照合同履约。鉴于,应急工作的性质和工作强度,受委托单位,除需保在工作期间为其购买与其风险匹配的保险,还需提供合理的工作报酬或奖励保障其工作稳定性和积极性。

  2.按照规定协助进行应急救援。如发生危化品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公司应急救援队伍(至少超过5人,含坐班2人)随同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搭建临时应急指挥部,提供防爆对讲机,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探测等任务,应急响应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不超过60分钟;

  3.每季度报一次输油管线督查情况。每季度向我局报送上季度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情况、石油输油管线的督查巡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督导妈湾站情况;

  4.组建我局危化品应急救援微信交流群。安排危化品安全专家协助管理该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协调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和专家团队要在该群为我局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5.应急救援人员需符合合同要求。在履行合同期限内,为确保服务质量,专家和专业救援人员在未取得我局同意前,不得更换;否则,第一次进行约谈和通报;第二次依法解除合同,同时进行追偿;如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辞职或更换,必须在派出相同资质的工作人员已到岗并顺利完成交接,新队员熟悉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后,经双方核定,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6.提供合格的项目总结报告。服务结束后,受委托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出具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总结报告,完成项目闭环管理。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对妈湾站输油管道管理(特别是龙华区高后果区管理)的评价总结;二是龙华区危化品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人员建设等建议和总结。

  六、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七、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一年以来的纳税资料以及社保清单;

  (5)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7月23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7月27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whk@szlhq.gov.cn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2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89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