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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0年委托服务单位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实战演习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10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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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提高消防队伍迎战准备及业务能力,落实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健全街道、区二级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实现快速反应、科学决策、安全扑救的目的,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拟委托一家服务单位协助区森防办开展2020年龙华区森林消防队伍实战演习,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合同签定后首付款60%;待演习活动结束,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包括编制演习方案及演习脚本,演习场地布置,观摩台的搭建,聘请解说员及指导专家、现场所需设备,道路指示牌等一系列的演习需求。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4.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必须具有协助市森防办或各区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演习经验,需提供做过各区森防办森林防火演习的证明。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5)演习方案及演习脚本。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10月16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24时;

  3.报价邮箱:qsfb@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郭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4-2

  联系电话:0755-2333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