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为切实减轻我局各科室(中心)的日常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发《应急管理局综合数据共享系统》、《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笔录系统》,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财政预算限额(元)
约人民币30万元(¥)
二、工作内容
开发《应急管理局综合数据共享系统》《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笔录系统》。
(一)《应急管理局综合数据共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各科室共同需求:领导公务照片(包括检查、会议等),要区分省市领导、区领导、局领导、其他等;
综合科
1.立足区安委办层面,全区消防、安全生产、交通等各类安全事故月、季、年数据统计;
2.月、季、半年、全年安全形势分析会材料;
法制科
1.安全隐患举报、转办、现场核查、举报奖励的数据;
2.法制文书、法律意见书审核、行政诉讼的数量;
森林防火科
1.森林火情接、出警数;
2.各类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执法科
1.应急预案备案数量;
2.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的数量;
3.核查企业违法信息的数量;
4.全区执法立案数、处罚数、处罚金额;
办公室
1.全局党政信息发表数量;
2.局各科室每月财务执行率通报、局当月完成率情况;
安全生产基础科
1.全区工业园总数及在各街道、各社区分布情况;
2.全区工贸企业数(区分高危工艺企业类型)及在各街道、各社区分布情况;
综合防灾减灾科
1.突发三防相关事件数;
2.三防每月(或每次)形势分析会材料;
3.全区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分布情况;
4.全区三防风险防控分类分级台账;
应急指挥和预案管理科(应急管理中心)
1.每周、月、季、半年、全年全区各类突发事件数量汇总情况;
2.区级应急预案数量情况;
事故调查处理科。
1.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汇总,分类型按月、季、半年、年统计。
(二)《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笔录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常用问答管理,问答分组及模板管理;
2.案件被询问人档案及笔录录入、笔录打印;
3.事故管理,包含伤亡人员信息及事故跟踪情况。
三、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符合上述要求报价材料,均视为有效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12月3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sgk@szlh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