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宪法、安法进企业、进园区“两进”专题普法活动的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12月08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事宜并验收合格。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约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按合同要求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根据我局委托,开展18场《安全生产法》《宪法》进企业、进园区“两进”专题普法活动相关事宜。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相关活动开展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合同和履历。

  6.具有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普法工作开展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合同和履历。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12月8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2日

  3.报价邮箱:ajjfz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陈工、王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301-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8、23338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