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区日常及突击执法检查,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为重要执法证据保存进行不间断监督,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我局拟在今年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上述业务,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预算金额(元)
约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
三、服务内容
(一)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二)协助执法人员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维护执法现场秩序;
(三)协助做好重要执法证据保存并进行不间断监督;
(四)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五)协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其他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六)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四、服务机构选取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的;
3、参与单位的地址在同一条街、同一栋大厦、同一楼层及同一楼层号的;
4、参与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5、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方案或者资料不全的;
6、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五、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方案、报价单、公司概况、服务优势、相同或相似项目经历、相关资质等(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一年以来的纳税资料以及社保清单;
(5)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1月11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1月16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zfk@szlhq.gov.cn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高扬凯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402;
联系电话:0755-233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