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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1年补充春季森林防灭火装备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1月1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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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森林消防大队部分森林消防物资已经老旧短缺,为提高区森林消防大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区森林消防大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森林消防物资装备不足的现况及日常训练消耗等情况,现拟采购森林防灭火装备、野外装备、基本防护装备和其他物资一批(详细需求表详见附件),确保森林消防大队在管辖森林扑火紧急任务时,能全员快速出动,及时有效实施处置,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我局拟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采购,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合同签订后首付款70%;待装备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为我区森林消防大队采购所需的专业森林消防装备,且装备规格完全按照我单位提供的规格型号(详见附件:2021年森林防灭火装备申购表)进行购买。

  五、报价要求及交货要求

  (一)报价要求:如该公司的报价产品非按照我单位所提供的清单型号报价的,一律无效。

  (二)交货要求: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齐货物,投标人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操作说明说、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六、售后服务要求

  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七、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为保证进货渠道能合法来源,各供应商需提供对讲机应急充电箱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校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八、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公司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6)提供对讲机应急充电箱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校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1月11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1月15日24时;

  3.报价邮箱:qsfb@szlhq.gov.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郭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