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预防我区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事故发生单位积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充分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与预警作用,多渠道开展事故警示宣传工作,我局拟进行网上公开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三、主要服务内容
(一)开展事故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派驻工程师。安排1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且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常驻办公,按照龙华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实际,对涉事单位发生事故后的临时管理措施整改和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递进式回头看”并形成“回头看”督导情况报告。
2.警示视频制作。将涉事企业隐患情况汇总整理并制作成2部“隐患曝光台”视频。
3.开展事故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检查时由投标单位自行保障用车。
(二)组织事故警示教育会议。
1.会议策划。拟定会议策划案并根据策划案完善具体操作方案。
2.现场服务。包括会场布置、设备安装调试、会议签到、宣传品发放等。
3.影像摄录。录制会议现场影像,形成视频资料库。
4.展板宣传。为每场活动提供相应数量宣教展板。
(三)策划与推进四场典型事故案例“四进”活动。
1.活动策划。拟定活动策划案并根据策划案完善具体操作方案。
2.现场服务。包括现场布置、法律法规讲解、案例分析、宣传品发放等。
3.影像摄录。录制活动现场影像,形成视频资料库。
(四)总结隐患整改与警示教育工作形成影音成果。
1.资料建档。包括工作记录及其他相关工作通知等。
2.汇报片制作。将年度隐患整改与警示教育工作情况剪辑制作汇报片。
3.图册制作。将日常检查督导和警示教育的日常工作剪辑制作图册。
(五)配合其他工作安排。
四、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截图中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的时段及范围要求;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法查询到信用信息记录,则无须提供网络截图;
3.供应商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
4.具备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咨询、影视策划咨询等经营资格的合法市场主体;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处罚;
7.有从事政府安全技术服务经验且信誉良好可以优先考虑,提供合同等相关文件扫描件。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五、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四)供应商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证明;
(五)近一年的纳税证明;
(六)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七)有从事政府安全技术服务经验的,需提供合同和服务评价表;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报价起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1月18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1月22日;
(三)报价邮箱:ajjsgk@szlhq.gov.cn。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55-23338994;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401。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