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中“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做好警示宣教工作,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使用三维动画技术还原事故经过及制作安全警示宣传教育视频。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使用三维动画还原事故经过并形成视频(价格以秒/元计算)、制作安全警示教育视频(每部时长约6分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次结算每部还原动画或警示视频实际产生的费用。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应急管理局提供的事故发生经过信息,使用三维动画技术对事故现场、事故发生经过进行还原模拟并对该动画进行配音。
(二)根据应急管理局确定的宣教主题,收集素材、拟写视频文字脚本,形成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视频并对该视频进行配音。
四、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必须有相关广告设计、影视制作、三维动画设计和制作等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三)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需有制作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视频经验;
(六)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三)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四)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1月22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1月26日;
(三)报价邮箱:ajjsg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覃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401
联系电话:0755-23338994,1812637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