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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服务单位组织开展清明节前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1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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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时间

  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5日。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签订合同后付首款7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尾款30%。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1.编制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活动方案并落实,活动方案需贴合实际,主要考虑实际宣传效果;2.制作登山入园的实名制登记APP,APP内容主要包括:实名制登记、健康码显示等功能;3.做好活动现场的人流管控,维护现场秩序;4.设计制作宣传折页、海报等不限定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品5.做好活动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5)活动方案;

  (6)有同类项目经验的请提供相关资料,履约评价表或合同;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1月22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1月26日24时

  3.报价邮箱:qsfb@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4-2

  联系电话:0755-2333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