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故调查需要,我局拟委托电气检测专业机构提供如下技术服务:触电事故发生后,派出专业人员携带检测设备,于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电气线路检测,查出触电点,查明触电原因,并及时出具技术鉴定报告。我局拟进行网上公开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触电事故发生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携带检测设备,于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开展电气线路检测;
(二)查出触电点,查明触电原因,分析电气线路及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及时出具鉴定报告,并对报告的合法性负责。
三、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截图中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的时段及范围要求;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法查询到信用信息记录,则无须提供网络截图;
3.具备电气检测鉴定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处罚;
6.近二年有从事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电气检测鉴定经验且信誉良好可以优先考虑,提供合同等相关文件扫描件。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按次报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四)电气检测鉴定资质证书;
(五)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六)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七)有从事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电气检测鉴定经验,需提供合同和服务评价表;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报价起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2月3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2月7日;
(三)报价邮箱:ajjsgk@szlhq.gov.cn。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333898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