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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会计服务的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2月04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约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根据双方协定。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提供相关的财务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2.财务工作:协助完成财务核算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必要时对各科、中心报账员进行财务相关业务培训;

  3.内控建设:按照市、区财政部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协助我局进行内控建设工作。

  4.部门预、决算:协助完成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5.绩效管理:协助我局完成绩效管理、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6.财政相关报表编制、数据报送;

  7.协助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完成国有资产年报的上报工作;

  8.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服务商选取要求

  (一)服务商选取要求

  1.服务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商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应合同或履约评价表。

  6.服务商需派驻专业财务人员提供驻点服务,派驻人员需具备2年以上财务、审计相关经验。

  (二)服务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服务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5)同类项目经验合同或履约评价表、拟派驻人员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2月4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2月8日

  3.报价邮箱:ajjbgs@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

  联系电话:0755-23338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