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时间,完成合同约定事宜。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约人民币柒万玖仟贰佰元(¥79,2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按合同约定进行周期性付款。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根据我局委托,对我局办公场地提供绿植租摆、装饰、养护,对绿植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保持植物、器皿的干净、整洁、无赃物,并根据不同季节和绿植情况及时更换,保持绿植的新鲜和美观。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为政府单位提供花卉绿植租赁服务相关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合同和履历。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2月20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2月25日
3.报价邮箱:ajjbgs@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304-2
联系电话:0755-23338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