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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协助做好档案建设维护工作的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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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完成合同约定事宜并验收合格。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约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按合同约定进行阶段性分次付款。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一)安排2名驻点人员在我局长期协助做好档案室的建设维护工作;

  (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档案收集、档案保管、档案查借阅、档案库房管理、档案立卷归档、档案编研、档案利用、档案统计、档案数字化,档案类别包括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危化品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强制档案、行政检查档案、安全信息处理档案、安全培训档案、专项整治档案、安全评审档案、应急预案档案等;

  (三)配合做好省、市、区关于档案事项的迎检工作。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为政府单位提供档案管理维护服务相关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合同和履历。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2月23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2月27日

  3.报价邮箱:ajjbgs@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304-2

  联系电话:0755-23338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