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优化“利剑”“扫雷”执法平台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违法行为查处标准化,我局拟在今年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上述业务,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二、预算金额(元)
约人民币肆拾伍万柒仟伍佰元(¥457,500)
三、服务内容
(一)为“利剑1+n”执法平台和“扫雷除患”执法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编制检查要点等指引文件,收集汇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做法,并编制成册;
(二)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行为查处图文数据库,对已入库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行为查处内容制作应知应会图文手册;
(三)协助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网格督查检查工作;
(四)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四、服务机构选取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的;
3.参与单位的地址在同一条街、同一栋大厦、同一楼层及同一楼层号的;
4.参与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5.采购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方案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6.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五、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方案、报价单、公司概况、服务优势、相同或相似项目经历、相关资质等(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一年以来的纳税资料以及社保清单;
(5)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3月15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3月19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zfk@szlhq.gov.cn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402
联系电话:0755-2333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