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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项目需求公告(第二次挂网)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3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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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增强龙华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结合龙华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龙华区2021年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项目,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

  三、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四、服务形式及服务内容

  (一)开展应急救援进校园活动

  1、针对龙华区辖区内学校开展10场应急救援进校园活动,每场活动形式包括宣教活动、紧急疏散演练及校园骨干应急知识技能培训;

  2、协助我局统筹指导相关单位推进应急救援进校园活动,实现应急救援及安全教育知识100%覆盖辖区小学、中学。

  (二)开展辖区内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

  在龙华区6个街道开展10场街道层级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宣教活动,通过知识普及、实物展示等形式,提升辖区民众的应急素质和能力。

  (三)发展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

  发展辖区内社会应急队员不少于50名,纳入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管理,针对队员开展10场应急救援专项培训,提升队员应急救援能力。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

  5.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履历表;

  6.提供项目方案。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3月18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3月22日18时;

  3.报价邮箱:lhqyjgljyjgl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3

  联系电话:0755-23332739 

  手机:1992521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