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整治核查验收销号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8月06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为目标,对前期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挂牌督办(督办)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销号,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明确隐患整改措施,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升全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实现龙华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服务机构工作内容

  项目共分为四期,每期为3月。服务机构对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前期挂牌督办(督办)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问题,依据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核查验收销号。

  (一)开展行业隐患整改核查验收销号。

  服务机构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提供的挂牌督办(督办)的行业安全隐患清单,每季度8至12个行业领域,每个行业领域每个街道前期督办的隐患点开展行业隐患整改核查验收销号(具体行业、企业数以2021年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整治项目为准)。

季度

抽查的

行业数

每个街道抽查数

每个行业

抽查数

合计

1

12个

6个

≥3家

≥216家

2

12个

6个

≥3家

≥216家

3

12个

6个

≥3家

≥216家

4

12个

6个

≥3家

≥216家

  (二)编制隐患台账,出具核查销号验收报告。

  1、服务机构要定期向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汇报工作进度,对所核查验收销号的单位情况进行汇总,编制相关验收台账和报告,保留相关图片和现场检查记录等资料,每月制作核查销号验收工作报告。

  2、对挂牌督办单位未整改完成的项目,出具书面的整改建议,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办。

  (三)其它工作。

  完成交办的临时核查验收销号任务,并将工作情况报告提交至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四、财政预算限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五、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

  六、服务要求

  (一)服务人员安排

  1、服务机构应指派一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的工程师和一名能熟悉电脑、具有文字材料撰写经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项统筹协调小组,随时服从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的调度指挥,负责服务项目的衔接协调和必要的外出辅助核查验收工作,并对检查的数据进行统计,撰写与项目有关的各类报告。

  2、服务机构要成立由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分别任组长的两个专项核查验收小组(每个组不得少于两人),为项目提供日常支持服务,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核查验收计划开展日常辅助核查验收检查。安全技术服务公司须为两个专项核查验收小组提供外出辅助核查验收检查工作时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

  3、核查验收小组成员在开展辅助检查时,必须遵守《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制式服装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台账资料整理

  1、服务机构检查工作须提供相应的资料汇报,包括但不限于周报、阶段性总结、台账、临时性数据统计及被核查验收销号单位的验收表等,项目结束前还应提供各单位隐患整治档案、项目总结和服务机构自评报告。

  2、服务机构要定期向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汇报工作进度,原则上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交付需要核查验收的安全隐患清单(含电子邮箱、现场拷贝等传送方式)后,服务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销号现场验收及编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

  3.服务机构要每月要对本月核查销号工作进行汇总,并编制月度报告,月度报告在次月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提交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

  4、本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服务机构要形成书面的项目报告,包含但不仅限于高质量的问题分析、工作亮点措施等内容,并汇编成册交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以备服务项目验收。所有资料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限以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要求为准。

  5、服务机构未按照时间要求提供相应台账和报告的,每延迟一天将从合同金额扣除1‰做为合同违约金,相应的违约金以此类推。

  七、服务机构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其他相关违约情况,将以服务合同要求为准。

  八、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

  6.项目负责人、团队组长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7.本年度未参与过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类项目。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九、服务机构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证明;

  (八)企业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团队成员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以及相关资格证书;

  (九)项目方案(不仅限于人员组成、工作计划等);

  (十)提供外出辅助核销验收工作时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的相关证明;

  (十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十、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8月7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8月11日24时;

  (三)报价邮箱:ajjzhglk@szlhq.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0,13798273856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