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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2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1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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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要求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达到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整体部署要求相适应的目标。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7〕254号)的要求,推进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现拟对我区452家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审查服务,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人民币,元)

  该审查工作项目所需费用预算金额为陆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632800)。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首付款50%,项目进行到9月支付30%,项目完成后,11月20日之前经验收合格后付款20%。

  四、审查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审查内容

  1.审查安全生产目标。审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企业是否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2.审查规章制度。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审查教育培训。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4.审查现场管理。审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建设、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5.审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管控危险源,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6.审查应急管理。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制定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装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7.审查事故查处。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8.审查持续改进。审查企业是否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査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9.审查通用创建要点。按要求审查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公布的重大隐患、建筑结构及布局合规性、泡沫彩钢夹芯板、二合一或三合一、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0.修订完善标准化重点清单和评分细则。按照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区级标准,对现有行业领域编制标准化创建重点清单或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自评报告模板。

  11.其他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审查的内容。

  (二)服务要求

  1.合理安排审查小组数量。应提供专门团队开展工作,项目需有1名项目负责人、1名质量管控人和至少2个审查小组。

  2.技术人员要求。每个审查小组由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和1名标准化评审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标准化评审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供应商应承诺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就是实际参与审查的人员,因人员离职等客观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的,应提前书面向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工作中出现问题,或发现技术水平、能力不足的人员,应按照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更换人员。擅自更换人员的视为违约。

  3.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规范。现场审查过程中,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评分,供应商机构不得审查本机构辅导开展标准化创建的企业。如发现审查过程中服务人员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评分的,将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处理或处罚,同时印发书面通报。

  4.及时报送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审查时如发现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并协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查处,隐患报送不及时的,将按照考核标准予以追究责任。

  5.及时更新企业经营状态。及时掌握服务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已搬迁出辖区的企业,将其移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项目服务清单,按照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补充新的企业开展审查服务,2022年11月20日之前,保证完成452家审查企业任务,一次审查未达标的企业还需进行第二次审查,每一家企业最多提供两次审查服务。

  6.参与标准化项目相关管理工作。按照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开展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分标准,制定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引、模板,管理相关工作微信群等工作。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归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所有。供应商必须提交电子档案给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存档,供应商方可保留备份。所有提交给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服务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所有,供应商在提交给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供应商未经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4)供应商在开展本项目后,需按要求向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报送工作小结,参与制作工作通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项目进度、项目开展情况等,具体格式和频次由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确定;项目结束前,供应商须提供1份综合性报告,内容:项目总体情况、形势研判、问题分析、工作措施等。

  (5)供应商应承诺在项目期间不从事任何面向审查对象的服务项目,并签订承诺书。

  (6)供应商要确保审查结果符合企业实际。在审查服务结束一年之内,凡发现企业审查结果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供应商按照每1家企业1.5万元的要求退款并全区通报。

  五、供应商选取

  (一) 供应商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供应商的利润。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为保证审查公正公平,供应商不得承接任何面向标准化审查对象的安全服务项目,履约过程应遵守此规定。

  3.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4.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免税的非盈利性组织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7.往年承接过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服务项目的,需满足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自行采购供应商评定标准要求。

  (三)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系统截图;

  (4)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2年1月22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1月26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gk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201

  联系电话:0755-23338940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