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深安〔2020〕12号)的工作要求,各区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逐项销号,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我科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龙华区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考评工作项目。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
三、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
四、工作内容
(一)安排1名专人(本科以上的中文或新闻专业)负责项目日常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进行责任分工,制定三年行动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进度情况表,每周、每月或每季度定期收集三年行动相关落实情况材料,并负责项目相关月度报告、工作亮点等材料的撰写;
(二)派出1个技术服务专家组(不少于3人),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重点任务,对龙华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台账审查和企业现场抽查工作,通过对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检验责任单位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三)通过全面梳理、总结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成效,撰写龙华区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成果分析报告;
(四)制作、印刷和发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相关宣传资料;
(五)在上级部门对龙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考核、巡查、督导时,协助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六)协助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台账的日常收集、整理和归档;
(七)协助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会议工作;
(八)协助完成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安排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事项。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技术服务专家组至少应配备2名工程师和1名助理人员,其中,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任意一项资格,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5.需提供服务小组必要的交通出行工具;
6.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服务项目经验的公司优先。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服务项目经验的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服务合同、服务评价等证明材料);
(七)企业团队成员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以及相关资格证书;
(八)项目方案(不仅限于人员组成、工作计划等);
(九)提供外出检查企业工作时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的相关证明;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2年2月11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2月15日;
3.报价邮箱:YJSLFH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伍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61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