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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督导检查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3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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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根据《龙华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龙华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督导检查项目。本项目主要对2022年交通亡人事故节点、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泥头车运输、校车企业,重点路段及占道施工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办,压实行业部门、属地街道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服务工作内容

  (一)亡人事故“一案一查”

  针对龙华区2022年的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开展“一案一查”,重点是对涉事道路节点及以该节点为中心一公里为半径进行调研与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涉事道路、基础设施情况,涉事道路节点早晚高峰、事发时段车流、车速、人流等交通运行情况,涉事司机所在企业、亡人所在社区、交安站运行、小区(城中村)等延伸调查情况,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二)“两客一危”、校车、泥头车企业检查

  聚焦“两客一危”、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定期检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检查企业,以对企业进行问询的方式倒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企业的监管职责,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每月及全年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进行汇总编制成册。

  1.每月对6家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客运企业、9家旅游客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合计检查企业不少于216家次;

  2.每月抽查泥头车企业不少于12家,合计检查不少于144家;

  3.春季、秋季开学前后抽查校车不少于3家/每个街道,合计检查不少于36家。

  (三)占道施工路段检查

  每月抽查每个街道不少于3个占道施工路段点位,合计检查不少于216个点,重点检查占道施工“两员配备”、交通疏解、安全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每月及全年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进行汇总编制成册。

   (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检查

  对辖区事故多发易发的道路基础设施及道路附属设施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市政道路“三标一护”、信号灯、路灯、斑马线、安全岛等基础设施是否合理、不完善等安全隐患,合计检查不少于40公里。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每月及全年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进行汇总编制成册。

  (五)其他咨询服务

  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开展相关道路交通工作提供专业的专家咨询服务;协助完成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安排的其他有关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事项。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四、财政预算限额

  人民币捌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837,500.00)。

  五、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

  六、服务人员安排及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6人的服务团队负责该项目,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5名为团队成员。

  2.服务团队6人均为交通运输类工程师,其中2人为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2人为中级技术职称,2人为助理技术职称。

  七、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片区的交通运输安全类、路政管理类、客货运输安全检查类相关项目经验。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5.需提供服务小组必要的交通出行工具。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八、服务机构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资格证书;

  (八)项目方案(不仅限于人员组成、工作计划等);

  (九)提供外出检查工作时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的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2年3月7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3月11日24时;

  (三)报价邮箱:YJSLFHK@szlhq.gov.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2740,13613061381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