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龙华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龙华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教育宣传项目。本项目主要制作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对外卖骑手、泥头车司机、客运司机等重点人群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重点区域的占道施工围挡张贴交通画,对工业园区和社区开展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服务工作内容
(一)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制作
针对龙华区近年来多发易发的交通亡人事故类型(电动自行车、货车、斑马线等)及学生群体制作交通事故警示视频不少于4个,包括文案撰写、动画制作、三维制作、后期剪辑、配音、加载字幕等。
(二)重点驾驶人教育培训
聚焦外卖骑手、泥头车司机、客运司机等重点人群,通过聘请专家,制作针对性的培训课件,组织开展12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分析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剖析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
(三)交通宣传入家入户
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折页,利用外卖骑手送餐同步将宣传折页送给点餐用户,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宣传;在交通宣传活动中同步派发宣传折页。全年制作交通宣传折页不少于10万张。
(四)加强占道施工交通安全宣传
在龙华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周边的占道施工点(不少于30个),以动漫广告宣传画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五)开展重点场所宣传活动
选取34个工业园区、6个社区,开展现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以设立VR体验区、实景体验区、安全教育展播区、利用大篷车播放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知识趣味问答、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
(六)其他宣传服务
协助完成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安排的其他有关道路交通教育宣传工作事项。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四、财政预算限额
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元整(¥675,000.00)。
五、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
六、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相关项目经验优先;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七、服务机构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与街道级(含)以上单位合作的合同、方案和项目现场图片);
(七)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资格证书;
(八)项目方案(包括人员安排、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2年4月29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5月3日24时;
(三)报价邮箱:YJSLFHK@szlhq.gov.cn。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2740,13613061381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