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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2年下半年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8月0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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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2021年度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2020-2021年度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龙华区2022年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月内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拾陆万壹千肆百元整(¥161.400.00)。

  三、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

  四、工作内容

  1.对龙华区存在的极端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点位(实行动态更新,根据实际点位情况开展工作,目前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红橙风险点共98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查风险评估系统已填报落实的风险管控措施与现场核查情况是否一致。并定期更新龙华区风险评估系统上填报风险点危险源的相关管控数据及风险分布电子图。

  2.编制风险分布电子图;

  3.编写《龙华区2022年度风险点位红橙防控手册汇编》;

  4.协助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22年事故灾难类风险点位管控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

  5.协助完成龙华区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工作的日常收集、整理和归档;

  6.协助完成龙华区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会议工作;

  7.协助完成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供应商应至少配备2个技术服务专家组。每组至少应配备1名工程师和1名助理人员,其中,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任意一项资格,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5.中标单位需提供服务小组必要的交通出行工具。

  6.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服务项目经验的公司优先。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项目方案(不仅限于人员组成、工作计划等);

  (八)提供外出检查企业工作时必要的交通出行保障的相关证明;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2年8月2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8月6日24时;

  3.报价邮箱:YJSLFH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2737,19925217908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