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日期:2021年9月6日

名 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项目的通知

文 号:深应急〔2021〕170号

主 题 词: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项目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7月28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将于9月1日实施。为确保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市局依照《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对《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进行了调整补充,形成了《〈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项目》(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执法和督导检查处。市局将结合实施情况,适时开展《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的整体修订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项目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转载时间:2022-7-28

转载地址:http://yjgl.sz.gov.cn/zw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107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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