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草案

来源: 日期:2017年02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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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7210万元,预算支出7210万元。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用于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公务员、职员的招考、考核、综合管理支出等。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用于农业科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病虫害控制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支出。

  (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小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四、“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 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专用材料、专用燃料、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

    附件1: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草案.pdf 

    附件2: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