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18年至2020年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2年11月2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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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审计局对龙华区2018-2020年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龙华区2018年至2020年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报告》(深龙华审报[2022]1号)。针对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具体问题一:清扫保洁道路等级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1、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市政道路和城中村清扫保洁等级认定标准及流程,根据龙华区环境卫生服务工作实际,我局参照市级有关标准和要求,牵头制定并印发《龙华区市政道路和城中村清扫保洁等级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龙华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等级认定标准及相关程序,各街道办也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街道本级管理办法。

  2、2022年以来,为配合做好“城市管家”项目招投标工作,我局严格执行市、区关于清扫保洁等级认定有关工作要求,联合各街道开展新一轮清扫保洁面积测量和等级认定工作。由各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对本街道市政道路和城中村清扫保洁等级进行自评;在街道自评的基础上,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再参照市、区等级划分标准,对街道自评情况进行复核,经研究认定后以正式发文形式将最终的清扫保洁等级认定结果通知至各相关单位,同时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备案。

  具体问题二:清扫保洁道路面积动态跟踪管理不到位,面积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1、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由区城管局和龙华街道负责追回有轨电车清扫保洁重叠区域2018年2月1日2020年3月31日服务费,现已追回重叠区域多支付的全部费用共计107046.54元,并已按相关流程上缴国库。目前三座天桥全权由有轨电车项目负责清扫保洁。

  2、区城管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龙华区清扫保洁面积测量和变更实施办法》,建立了龙华区清扫保洁面积跟踪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龙华区清扫保洁面积测量和变更工作流程,确保区城管局和各街道能及时掌握辖区清扫保洁面积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清扫保洁服务内容,保障财政支出更加精准高效。

  3、根据《龙华区清扫保洁面积测量和变更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已组织开展前三季度全区清扫保洁面积全面核查工作。目前,全区所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经费均按照核定的最新面积进行费用核算。我局将根据《龙华区清扫保洁面积测量和变更实施办法》要求,定期跟进并抓好面积变更事宜,常态化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问题三:环卫人员年龄偏大,合同约束力不够。

  整改情况:1、进一步提升环卫服务经费保障,提高一线作业环卫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吸引更多适龄劳动力加入环卫行业;在新一轮环卫服务经费投入中,充分考虑人员工资待遇,一线作业人员平均工资提高约30%。

  2、进一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各街道正在牵头招标的“城市管家”项目,结合街道实际需要,要求服务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小型机械化设备,辅助开展清扫保洁作业;

  3、结合全区“城市管家”项目,在新一轮招投标需求中明确要求一线保洁人员年龄为女性18至55岁,男性18至60岁。同时,为保障保洁人员投入的监管,我局正在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龙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考核办法》,要求定期对环卫人员配备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发现超出年龄限制要求的,将进行考核扣分处罚。后续我局及各街道将严格督促中标单位按照用工年龄要求执行到位。

  具体问题四:落实对环卫人员工资待遇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1、区城管局已联合各街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压实环卫服务企业责任,督促环卫服务企业足额支付工资并每月按时上传环卫精细化系统,目前全部环卫服务企业已上传环卫人员工资发放情况(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

  2、针对工资待遇监管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龙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如下:一是“环卫服务企业应于每月底前在环卫精细化管理体统提交上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并附工资发放银行凭证”。二是“工资发放人员数量应与服务合同要求人数一致”。接下来,我局将联合各街道办强化监管,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到位,对未执行到位的进行考核扣分。

  具体问题五:个别合同结算审核不严,多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经协调,民治街道于2021年12月向外包服务企业追回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多支付的建设路清扫保洁服务费662843.94元,同时通过补充协议方式核减该标段的服务面积。为避免重复发生错误,民治街道已制定了《民治街道清扫保洁面积测量和变更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清扫保洁测量和变更工作。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