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1年01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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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报告》〔深龙华审报﹝2020﹞7号〕,对文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省立绿道五号线(茜坑水库段及石凹水库段)亮灯工程和章阁人行天桥景观提升工程涉及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未及时办理结(决)算

  省立绿道五号线(茜坑水库段及石凹水库段)亮灯工程竣工验收至完成项目结算历时131天,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资料不严谨,提交第三方造价咨询工程审核过程中多次补充资料。

  章阁人行天桥景观提升工程竣工验收至完成项目结算历时525天,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资料延误导致工程变更备案工作滞后;二是审计制度改革原因。

  针对延迟办理结算问题,我局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强竣工结算资料编制审核管理,确保竣工验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规范严谨的竣工结算资料。

  二、合同工期延误

  省立绿道五号线(茜坑水库段及石凹水库段)亮灯工程项目合同工期180天,实际工期480天,主要是受施工环境、社会环境和后期绿化管养移交因素影响,导致工期延误。

  章阁人行天桥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实际工期为175日历天,主要原因为春节假期和天气影响,导致工期延误。

  针对工期延误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合同工期:一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工期;二是约束各参建单位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克服影响施工进度的诸多因素;三是严格落实合同工期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对相关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四是项目前期充分征求接收单位意见,将反馈意见纳入设计方案中,减少工程变更,保障目标工期。

  三、多计建设成本

  章阁人行天桥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多计面层工程量52.28平方米,多计费用10619.03元,主要是因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和结算书时存在疏忽,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对竣工图不够仔细,导致出现误差。

  针对多计建设成本问题,对施工、监理单位发函警告,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退回多计费用,多计费用10619.03元已于2020年6月2日退回我局账户。同时我局将作出以下措施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一是紧抓监理单位对竣工图把关,对竣工图审核不严情况按合同条款做出相应处理。二是严格要求结算审核单位做好现场核量工作,竣工图与现场不符一律不予以计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把控项目各阶段质量;同时,建立健全项目交接制度,保证项目各阶段有效衔接,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