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19年12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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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制作城管文明执法视频,做到文明执法整齐统一。

  针对市容巡查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点多面广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和规范化建设。局执法监察大队制作并下发了文明执法视频,通过拍摄模拟城管行政执法、市容巡查常态工作场景,以标准的执法、巡查方式,向行政执法员、市容巡查员展示了一套规范化的执法、督查流程。进一步提高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收到各街道执法队一致好评。

  (二)联合企业高压治理共享单车。

  联合共享单车企业试行政企合作机制,选取了清湖地铁站、龙华地铁站、建设路、江南百货、富士康等违停、堆放乱象比较严重的区域作为试点,实行街道执法队执法工作人员、企业运维工作人员到点在位,进行高峰时段守口持续清理、引导停放;并以热点区域为中心进行非高峰时段日常巡查,持续对共享单车车身进行清洁、小广告清理、共享单车乱停放乱堆放问题进行清理摆放、故障单车进行回收等常态化工作。并根据试点运行情况,加快试点的推广布局,做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来解决违停乱象。

  (三)继续扩大视频执法系统运用,向科技要人力。

  积极推进“龙华区城管视频执法系统”建设,加大视频巡查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应用,对泥头车带泥上路、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及区域,通过操控视频镜头主动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指挥调度执法队员、市容巡查员前往处置,对要进行处罚并需证据支撑的,进行截屏保存,为执法办案证据保存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视频巡查信息研判机制,对辖区内的高发的市容乱象回潮等现象、进行分析研判,提前预防,守住双提升效果。利用视频系统管理和监督巡查人员执法动态,提升处置速度和执法效果。

  (四)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修订并重新发布相关制度

  根据机构改革的变更,修订并重新发布了《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

  2.行政执法公示方面

  (1)我局迅速行动,下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督促局各业务科室、各街道执法队按照省规定的“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在“双公示”平台上录入决定信息,并布置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局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将修订并重新发布的清单制度及时公开。

  (2)今年1月份,我局公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报上级部门。

  (3)根据区司法局的要求,编写并上报了《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

  今年修订的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中再次明确将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纳入音像记录范围,并发文要求区局及各街道执法队严格执行。

  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

  (1)发文明确行政执法承办部门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前可以向法治审核部门征求意见,但在提交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决定或负责人集体讨论前必须先经过法制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实际工作中,我区城管系统均能达到上述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各街道执法队都会向案审部门征求意见,在行政处罚之前的案件处理审批表上均需填上法制部门负责人意见,牵涉到重大、疑难案件,各街道执法队均上报区局法制科审核后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核内容包括: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及执法程序。

  (2)目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与各街道执法队均实现了案审分离,配齐法制审核人员,且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五)开展大比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月15日下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花半里大厦三楼会议厅成功举办了城管系统“大比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市城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各街道相关领导及执法人员等共计150人参加。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19年1-11月份,共组织开展了40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其中普法讲座共举行了29场,驻队律师交流会活动3场、现场活动8场。

  (七)做好合同的审查及管理工作

  1.完善合同管理系统平台

  合同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以来,针对各科室、中心在录入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我科积极联系该系统的开发公司对该系统进行不断完善,以适应我局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做好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

  审核合同共880份,审查非公开招标类项目采购合同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共计590份,审查招标类合同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共计290份,合同类型主要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建设工程施工、勘察、监理、设计、咨询与评估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等合同。并就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审核修改内容存疑的问题及时进行解读。每季度针对各科室合同中出现的常见错漏进行总结和提示,促进后续合同拟定的合法规范性。

  3.编制常用合同范本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处理合同事务的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上规避合同风险,保障合同权益,我们走访全局各科室、中心,汇总并分析现行使用的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采购合同所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起草各类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和使用规范,编辑了《常用合同范本》,实现全局合同文本的规范统一使用,提高合同审查、流转效率。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审理规定〉的通知》(深城法[2015]9号)和《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网上办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城法[2015]11号)的要求,按照《深圳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2018年版)》,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法制科对各街道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的核审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今年以来我科组织各街道执法队进行了3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210卷。并开展了行政许可案卷的半年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60多卷,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了2次案卷评查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开展了1次案卷评查工作,配合区司法局开展了3次案卷评查工作。

  (九)积极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4宗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分别是:龙华街道杨某辉的行政赔偿、民治街道赵某荣的违法张贴行政诉讼、观湖街道苏某逢强制措施案、观澜街道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我科收到转来的复议和诉讼案件后,都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街道执法队的办案人员携带具体行政处罚案卷到我局与律师一起研讨应对,逐一排查案件的疑点和风险点,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诉讼答辩状,并积极组织局领导出庭应诉。目前,杨某辉案法院已驳回起诉;赵某荣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赵某荣诉讼请求,后原告提起上诉;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当事人已撤回复议申请;苏某逢案原告撤回起诉。

  (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核与指导

  一是加强对于重大案件的审核与指导,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审核规定》,对各街道执法队重大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加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深度研究。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三是组织编纂了《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典型案例汇编(2019年版)》,为干部职工提供工作参考。

  今年以来,针对福城和大浪街道执法队的3个建筑废弃物案件、观澜街道执法队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龙华街道执法队的非法占用公共场所案,我科积极调查研究,先后组织了5场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为街道的下一步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解决了案件的历史难题。

  (十一)加强各街道执法队驻队律师管理

  为加强驻队律师队伍建设,提高驻队律师服务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龙华区各街道驻队律师考核方案》,根据各街道执法实际情况和驻队律师实际工作,从工作时间、处理案件、纠纷数量、发出法律文书数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各街道执法队驻队律师共协助执法案件办理1000余宗,开展业务培训、普法释法(次)5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80余份,审核合同及其他文件250余份,参与随队执法270余次。其中做得比较好的街道是福城和民治。

  (十二)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根据市城管局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的工作部署和区司法局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汇编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科迅速行动,出台了《龙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汇编和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和驻队律师对各街道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筛选和评释,将其中典型的案例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今年向各街道收集了18篇典型案例,编辑并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报了3篇典型案例。能做到及时报送的有福城、民治和大浪街道。

  (十三)编制常用执法指引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执法实践中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贵局要求,我们归纳总结了关于城市管理类、二次装修类、户外广告类、城市容貌类、环境卫生类、教育管理类、午托机构类、燃气(瓶装)管理类等常用执法依据,编印了《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用执法指引》(2019年版),用于指导全区各街道城管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十四)做好“每日一法”工作

  就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失效、废止等动态情况进行书面提示,对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方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行政案件以及涉及城管部门管理和执法职能的重点法条进行评析并编辑成“每日一法”,共计200多篇。以美篇形式供相关业务科室及各街道执法队参考学习。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派驻律师队伍

  各街道执法队要配足驻队律师力量,根据《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驻队律师工作规则》建立、完善驻队律师管理制度。完善对驻队律师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办法,促进有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做好法治宣传及培训工作

  1.加强法律宣传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两进”活动、普法宣传月活动、第四个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举办专题法律讲座等。

  2.做好法制培训工作。

  针对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不同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宪法、行政法以及与专业岗位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大对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新颁布法律的动态学习、加强对驻队律师的培训工作等。

  (三)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与指导工作

  1.提高案卷评审质量

  案审部门要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把关工作,积极组织对最新出台的《深圳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的学习。各街道包括驻队律师每月要组织一次案审集中讨论总结会,驻队律师需要签名。

  2.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核与指导

  区级加强对于重大案件的审核与指导,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审核规定》以及区城市管理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对重大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3.总结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在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同时,根据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街道执法队行政处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各街道包括驻队律师要及时总结行政处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不定期组织集中讨论,做到事先发现问题、总结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四)合同管理的提升及完善

  在完善现已投入使用的合同管理外,开发合同管理系统的手机移动端功能,实现系统多功能办公需求,并完善相关的统计功能及归档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局的项目合同管理及预算支出工作效率。

  (五)做好法治机关考核的相关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法治机关考核的相关工作。

  (六)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