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机构概况

来源: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划土地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专业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数字化城管工作。

  (三)指导协调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

  (四)负责市政道路路灯、绿化专项工程建设。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

  (五)负责对移交过来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进行管理并持续监测稳定性、安全性。负责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中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垃圾处理管理及处理费的征管。

  (六)负责按权限对城管审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处理好出现的城管问题,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七)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本区人民城管意识和文明卫生素质。

  (八)拟订本区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专项经费的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九)负责对辖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领域的执法行动。

  (十)统筹指导、监督考核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拟定年度计划和任务目标,牵头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

  (十一)督促辖区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指导协调开展跨街道和重大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指导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国有已出让土地上临时建筑相关的投诉、举报。

  (十三)建立、运行、维护区规划土地数字监察平台。落实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执法监督检查。

  (十四)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十六)负责辖区内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十七)负责辖区内国有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对临时建筑的日常监管、到期拆除等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落实区人才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已封场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打击“黑煤气”、规划土地监察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等工作,参与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