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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机构职责 |
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为主管部门提供全区市政园林绿化相关统计数据。 2.为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市政园林绿化的专业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 3.为主管部门有关审批工作核实信息,提供意见建议。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全区直管道路清扫保洁、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封场竣工验收后且堆体已稳定)、垃圾填埋场监管工作。 2.负责全区直管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4.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主要市政道路和公园的绿化管养、区属公园日常管理、绿道建设和维护管理。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街道市政管理部门做好市政、园林、绿化、灯光、垃圾分类等工作。 三、完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龙华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市政部、灯光部、生活垃圾分类部、前期部、工程部、公园管理部、道路管养部。 (一)市政部 负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环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直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封场竣工验收后且堆体已稳定)、垃圾填埋场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开展环卫设施建设工作。 (二)灯光部 依职责负责全区灯光环境建设及监管工作,做好全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备案、接管验收,开展全区直管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考核检查、接管验收、路灯设施迁移、占用、外接电等管理工作,开展城市照明电费及其补贴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开展城市照明建设管理工作。 (三)生活垃圾分类部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资源回收日”、创建达标单位等工作,做好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年花年桔、果蔬绿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处理工作。对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等其他事务。 (四)前期部 负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园林绿化、公园等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对园林绿化、公园、绿道等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招投标工作,组织编制占用林地、临时用地、环评、水保、地灾等报批工作,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管理线等用地手续。 (五)工程部 负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园林绿化、公园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对园林绿化、公园、绿道等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施工监督、项目进度跟踪、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街道开展社区公园、街心公园的建设工作。 (六)公园管理部(森林公园管理部) 负责全区区属公园、绿道的日常管理和绿化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街道开展公园、绿道的日常管理和绿化养护工作。负责光明森林公园(龙华辖区)日常养护、安全管理、生态资源保护、植物资源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七)道路管养部 负责全区区属市政道路的绿化管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街道开展道路的绿化管养工作。 |
规划土地监察指挥(举报)中心 | 负责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规划土地数字监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更新工作。负责指导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数字监察平台的建设。指挥、调度和组织各业务科室、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规划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各类投诉转办与办理等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