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日期:2018年02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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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严格按照《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顺利运行,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275条政务信息,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143条政务信息,通过报纸媒体公开132条;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完善制度,提供强有力保障

  我局在政务公开和发布工作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了《龙华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发布制度》、《龙华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龙华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及《龙华区城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审核,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规范发布的内容、程序。所有的政务信息均标注“公开”、“已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由信息员负责收集舆情和科室工作信息,并将代拟稿报科室领导审批后报送办公室审核发布。

  (四)重视培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

  我局在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建了一支政务信息发布队伍,这支队伍由各科室、中心的审核员、信息员及发布人员组成。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员负责每日收集舆情和新闻上报给负责人,经统一审批后上报局办公室,由发布人员在局网站指定的栏目及时发布。另外,为提高队伍绩效能力,我局定期组织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员进行政务信息知识培训。

  二、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按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增强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已在局网站全面公开,决算工作正进行中,决算情况将及时在我局网站公开。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审批业务共受理389宗: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24宗,非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审批195宗,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7宗,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初步审查10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2宗,养犬登记151宗,业务办结率100%,直接或间接接待群众咨询1630多人次。

  (三)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在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上,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预案,如《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三防应急预案》、《深圳市龙华区森林防火体系》、《深圳市龙华区公园管理中心绿化养护应急预案》等,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积极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敏感、热点和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滞后、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化建设

  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上加大力度,制定相应的信息审查制度,规范流程,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简化审核环节,在充分授权信息发布人员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做好政务信息核准审查工作,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二)规范敏感、热点和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敏感、热点和重点政务信息界定不清楚的情况,要做好公开政务信息分类工作,将各类信息归类划分,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源头做好梳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发布制度

  建立健全发布制度,完善发布流程,优化发布程序,规定发布时限,实现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化。对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整理并予以发布。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