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 日期:2017年01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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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综合办公室:

  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和《龙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786条政务信息,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736条政务信息,通过报纸媒体公开50条;2016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并均已答复申请人;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等。

  (二)加强制度保障

  我局在政务公开和发布工作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了《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发布制度》、《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及《科室信息员报送制度》,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规范发布的内容、程序。所有的政务信息均标注“公开”、“已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由信息员负责收集舆情和科室工作信息,并将代拟稿报科室领导审批后报送办公室审核发布。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

  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已经过两次改版工作,内设七大板块,共开设十五个专题栏目,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充实、更新及时。其中“公众参与”栏目中由“投诉建议”、“问卷调查”、“网络投票”和“问计于民”四个子栏目组成,做到政民互动。设置的“公共服务”栏目通过整合有效的城市资源,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也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五)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

  我局在结合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建了一支政务信息发布队伍,这支队伍由各科室、中心的审核员、信息员及发布人员组成。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员负责每日收集舆情和新闻上报给负责人,经统一审批后上报局办公室,由发布人员在局网站指定的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另外,为提高队伍绩效能力,我局定期组织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员进行政务信息知识培训。

  二、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按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增强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2016年,我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已在局网站全面公开,决算工作正进行中,决算情况将及时在我局网站公开。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审批业务共受理232宗,受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156宗,《城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13宗,《户外广告设置》32宗,《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18宗,《征用林地许可》13宗,业务办结率95.8%。直接或间接接待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其中,《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和《城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作为我局主要审批业务,根据深府<2016>72号文件要求,今年4月份取消办理;另外,根据深府<2016>57号文件要求,今年8月份取消办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复核》。

  (三)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在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上,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预案,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三防应急预案》、《龙华新区森林防火体系》等,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积极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规范敏感、热点和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滞后,不够及时。

  四、改进措施

  (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化建设

  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上加大力度,制定相应的信息审查制度,规范流程,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简化审核环节,在充分授权信息发布人员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做好政务信息核准审查工作,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二)规范敏感、热点和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敏感、热点和重点政务信息界定不清楚的情况,要做好公开政务信息分类工作,将各类信息归类划分,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源头做好梳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发布制度

  建立健全发布制度,完善发布流程,优化发布程序,规定发布时限,实现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化。对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整理并予以发布。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