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更新意愿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日期:2023年01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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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紧邻观澜大道,拟拆除范围面积为125431平方米,现深圳市惠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该城市更新单元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17〕2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深规划资源规〔2019〕70号)等相关要求,现将该城市更新单元的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现场公示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大东门街36号101城市更新项目部

  (三)深圳商报

  (四)公示网站:

  龙华政府在线  https://www.szlhq.gov.cn/

  二、公示时间

  7天(自然日),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2023年1月23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异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异议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异议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5-23332549

  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8楼。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为核实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达成情况,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搬迁安置等任何其它事宜。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拆除范围内意愿达成情况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