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 (平方米) | 备注 |
1 | 龙华 | 龙华街道 | 华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华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877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4782平方米。 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需在实施主体确认前出具A820-0006宗地权益处置证明材料,后续根据该证明材料开展实施主体确认工作。A820-0006号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如涉及任何纠纷及责任,以及此次土地相关权益处置可能产生的税费等问题,均由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深圳华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处理解决,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的拟拆除范围示意图详见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 2.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3.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7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下载)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座803,联系电话:0755-23332657。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华区龙华街道华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