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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机构职责 |
龙华区更新整备事务中心 |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决定,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领导下,承担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类)、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涉及行政职能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类)、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协助开展城市更新单元制定计划初审、报批;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以及贡献用地移交入库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编制土地整备和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资金保障计划。 (五)指导具体实施单位开展土地整备项目的测绘评估、权属核查、实施方案编制、协商谈判等工作,审核具体实施单位编制的土地整备实施方案,负责土地整备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负责整备土地的验收、移交及入库。 (六)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工作,委托具体实施单位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性工作,指导具体实施单位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的测绘评估、权属核查、预算方案、实施方案(含补偿方案)编制、协商谈判等工作,审核具体实施单位编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补偿项目预算方案、实施方案(含补偿方案)。 (七)承担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类)、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工作。 (八)承担辖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 (九)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