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日期:2023年01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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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便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安排,由局领导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制定信息发布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公开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结合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2022年,我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信息217条;重点信息领域公示信息150条,其中“整备征收”栏目18条,“城市更新”栏目132条。积极在《宝安日报》等平台报道工作进展,提高群众对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的知晓度。

  (三)加强学习创新,注重效率提升。积极参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制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对《条例》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13

0

0

1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5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1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6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3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3

14

0

0

1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但经自查发现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强化政务公开的督导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督导、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二)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要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信息公开途径,重点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推进网站信息公开更及时、更高效,信息查询更便捷、更顺畅。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市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工作。

  (三)加大政务公开的培训和宣传。持续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同时,积极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