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财政局物管中心收到大信花园公配物业被非法占用问题一审判决书。结果支持物管中心有关诉讼请求,判决深圳市大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物管中心:移交大信花园有关公配物业、返还出租幼儿园所得租金并支付利息(共计约700万元)、支付建筑面积601.5㎡有关物业非法占用费。
长期以来,我区部分政府物业被非法占用问题,因历史跨度时间长、涉及利益调整大、管理主体不断变更等复杂原因,历来是管理的难点和痛点。以大信花园为例,该小区位于我区龙华街道中环路,占地面积约34625㎡,于1998年由深圳市大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成后附属公配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200㎡)、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约200㎡)、居委会(建筑面积约100㎡)及书店(建筑面积约200㎡),产权归政府所有。但该项目于2005年竣工后,开发商至今未移交社区公配物业,且自行将公配物业出租赚取收益。原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多次向开发商进行追讨,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进行回避,一直追讨无果。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物管中心深入研究、梳理问题的来龙去脉,决定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向龙华区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并于6月份成功立案,最终在详实的事实证据面前,法院做出了支持物管中心诉求的判决。
此次判决为一审判决,首战告捷,为后续的国有资产追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下了坚实基础。区财政局物管中心将继续坚决贯彻法治政府理念,用好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武器,不畏难、不惧难,坚决把好国有资产不流失这道关,当好政府物业国有资产的看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