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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财政局普法工作自评报告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 日期:2022年08月3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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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推动、督导检查,全面抓好普法履职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局面。

  (二)优化工作机制,抓好普法保障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根据市、区普法工作任务,印发《龙华区财政局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方案》等文件,制定财政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足额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印发《龙华区财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梳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制定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均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渠道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是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单位法律顾问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报法制审核科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在发布前须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设定了有效期,按要求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并及时向区法制部门备案。

  四是按照拟保留、修改、废止和失效分类,定时按要求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五)推进助企纾困政策落实

  按照《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要求,切实降低本土企业和个人的租金负担,印发了《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通过确定减免对象、明确减免标准、简化减免流程等方式,将免租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实际承租方,为助企纾困提供法律保障。

  (六)强化法治宣传

  一是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坚持运用“第一议题”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财政局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推进财政局普法履职工作。二是开展学法考试工作。依托龙华区学法考法平台,按照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工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更好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为龙华区发展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三是邀请专家讲法。为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邀请专家作法治专题辅导,进一步加深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将学法用法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管财理财,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四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多渠道、多方式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抓住“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等关键节点,印发《龙华区财政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龙华区财政局<民法典>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要求,通过“财学”平台观看培训视频、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财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

  (八)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财政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并严格落实《龙华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龙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龙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等,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水平。

  2.严密组织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法定事项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公平公正高效解决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3.积极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将财政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及资产管理情况报人大审议;依法接受行政及司法监督,认真对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时限要求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多形式、多渠道公开,详细公布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信息,切实增强财政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九)推进“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印发《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方案》,全方位多措并举推进“放管服”改革:

  1.根据相关规定,印发《关于实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通知》,针对深圳市推行代理记账机构“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新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梳理工作要点,形成一套完整清晰的操作体系。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审批系统实施“一网通办”,将以往“先照后证”的“跑两次”变成符合要求的0.5日秒批的“零上门”,实现“数字跑腿”取代“群众跑腿”。

  2.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依法放权,强化单位主体责任。二是有效监管,严守资金安全关口。全面梳理国库集中支付及其他相关文件,印发《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区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垫支与归垫管理的通知》等配套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保障,多措并举确保资金安全。三是优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民机关。改革后,有力提升了财政业务数字化效能,系统智能化水平和资金支付效率大幅提高,进一步保障了财政支付的安全性、合规性。

  (十)完善全区政府采购制度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龙华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龙华区采购人政府采购责任清单》和《龙华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处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强化政府采购事前规范及事后监督工作,荣获“2019-2021年度政府采购百强县(市、区)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十一)加强财政监管,防范债务风险

  为建立健全龙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局面,制定印发《龙华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积极主动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并足额安排政府债务偿债资金,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在安全可控范围内运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广大财政干部学习的重点课程,广泛组织局内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领域贯彻落实,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开展立体化宣传,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领域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进一步强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普法宣传教育。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行业从业人员,大力宣传财政、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三)进一步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工作机构、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法治学习培训,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