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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责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府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清理移交,代表区政府统一接收、购置政府物业并进行管理。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产权产籍管理,具体负责账务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及产权登记等。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分类管理,包括统一调配、委托管理、直接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经营性政府物业的租赁管理,编制全区经营性物业资产收益计划。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龙华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并执行龙华区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银行账户管理等相关规定。配合财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财政管理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负责审核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承担财政性资金拨付凭证审核、支付等具体支付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建立区级预算单位支出相关账目及分类管理系统。配合做好区级财政性资金调度,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监控等工作,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支付信息动态,为财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资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协助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协助处理有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负责保管、整理会计资料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评审中心

  组织实施区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审核。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区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审核报告进行审核。组织开展中介机构协助评审任务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协助评审任务的管理。制订预算项目评审制度。组织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项目评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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