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财政局2018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 日期:2018年12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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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龙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制度建设

  (一)积极完善局内外制度建设。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局内外相关制度。一是完善全区政府采购制度。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起草印发《龙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华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规

  范龙华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事后监督工作。同时在今年的7月12日-24 日,按照要求,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对公众发布《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政策制定及时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为全力保证国资国企有效运行,发挥国企职能,提升国企运营能力,有效保障国企发展,研究制定国企监管1+11制度,并已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印发主文件《深圳市龙华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18〕4号)。三是强化局内部制度建设。根据龙华区法制办召开的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约谈通报会会议要求,正式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及管理制度》与《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一系列局内部制度,强化法制建设。

  (二)切实配合清理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分析,对该清理的文件予以及时清理修改。如《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规范(试行)》和《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发财〔2017〕11号)内容》不违反上位法和政策规定,但因龙华区成立,文件以龙华新区名义继续实行不妥,我局将积极修改文件名相关表述后重新发布,并及时向区法制办备案。

  二、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行政执法

  (一)积极公开执法信息。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执法公示事项,具体执法目录以及执法人员名单、执法过程图像材料在“龙华区政府在线”财政局(国资委)行政执法公示中发布。截至目前,本年度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三个栏目共发布39项内容。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随机抽取六家被检查单位,其中深圳市瑞派澳洲民治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北站分院两家单位为我局与龙华区经济促进局联合检查对象,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龙华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重点为相关单位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依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公示被检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目的、内容等情况。

  三、公正检查,依法接受监督

  (一)依法严格处理相关案件。我局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意见书,配合案件审理。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无公务冲突情况下积极出席相关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在本年度中,涉及我局办理的2宗行政诉讼案件,目前暂无败诉结果发生,其中一宗案件将于12月17日开庭。根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将每月按时向区法制办及时报送诉讼案件最新情况。

  (二)依规公布监督方式。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向社会公布我局执法投诉电话以及电子信箱。一是根据“小金库检查”工作需求,我局开通小金库线索举报热线电话,并派专人负责,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案件。二是针对涉股份合作公司涉黑涉恶问题,我局开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热线电话以及举报邮箱,并派专人负责,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案件。

  四、全力保障,依规提供行政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规,把区法制工作经费列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中,全力配合开展法制工作,确保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我局严格按照区法制部门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开展预算法等财政职能范围内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报送法治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与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类相关材料。

  龙华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