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 日期:2022年01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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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积极主动、稳妥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信息公开指南完成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所述方式进行检索和申请。

  (三)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安排工作人员统一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并依托局内“上讲台”“财政沙龙”活动,不定期举行宣传培训工作,各科室(中心)共同参与学习,以确保执行好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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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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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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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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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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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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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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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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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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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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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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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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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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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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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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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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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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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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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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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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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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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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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标准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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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总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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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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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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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