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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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27日,我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发布征求《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征求意见环节于2022年11月26日结束,期间共计收到市民群众有效意见反馈3条,现将意见反馈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

  1.对于市民提出“本次代建制办法修订的上位依据是什么?”的问题。

  答复:《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于2022年2月底正式印发实施,对我省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因此,我单位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对原《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2.对于市民提出“该办法正式发布后,代建单位将如何确定?”的问题。

  答复: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职责。

  3.对于市民提出“原《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将如何处理?”的问题。

  答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与“不得设立预选供应商名录的原则”相冲突,因此,此2份配套文件将同步废止。

  特此公告。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