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1年04月14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2020年12月2日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节能技术单位对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及首龙龙华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了解,两个项目基本按照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进行规划建设,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一.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的送水泵实际配备情况与节能报告配备情况存在偏差,实际建设水泵总功率小于节能报告水泵总功率;

  二.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臭氧发生器实际设备功率为2台257KW,节能报告配备3台160KW,实际现场配备设备高于节能报告34KW;

  三.首龙龙华项目调整空调系统设计方案,将原水冷中央空调系统调整为多联机空调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性能系数低于水冷机组,但多联机空调系统在管理节能的灵活性上优于水冷机组,应慎重考虑空调系统调整方案。

  请相关企业深化节能技术措施应用,加强能源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