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2年04月27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各科室(中心、专班):

  为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部门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加快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等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并按照规定予以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

  主    任:董   彧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何永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庆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   楠  副局长

                  王广晔 四级调研员

                  卢   琴  评审中心主任

  成员:局各科室(中心、专班)负责同志

  二、工作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

  2.审议本部门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调解案件;

  3.研究解决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调解有关工作。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各成员科室(中心、专班)工作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科室(中心、专班)负责涉及本科室职能的行政调解案件。

  三、设立行政调解室

  为便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设立行政调解室,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室设在局B1901-2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基本原则

  行政调解坚持自愿平等、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五、经费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参照《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和区有关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