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专班):
为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部门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加快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等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并按照规定予以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
主 任:董 彧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何永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庆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 楠 副局长
王广晔 四级调研员
卢 琴 评审中心主任
成员:局各科室(中心、专班)负责同志
二、工作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
2.审议本部门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调解案件;
3.研究解决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调解有关工作。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各成员科室(中心、专班)工作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科室(中心、专班)负责涉及本科室职能的行政调解案件。
三、设立行政调解室
为便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设立行政调解室,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室设在局B1901-2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基本原则
行政调解坚持自愿平等、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五、经费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参照《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和区有关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