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18年03月0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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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投融资体制改革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负责本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及社会资金等重要经济总量及资源的平衡、整合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协调市发改委安排市财政在本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安排本区区级财政政府投资项目。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上级统计机构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核算制度;依法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五)收集、整理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依法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七)统筹管理本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各街道统计业务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系统包括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本级及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龙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龙华区价格认证中心3家下属事业单位。系统总编制数64人,实有人数49人。具体如下:

  1.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本级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3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2.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7人。

  3.龙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7人。

  4.龙华区价格认证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4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加强规划政策引导;2、深化项目管理,狠抓重大项目建设;3、做好统计监测,打造统计精品;4、强化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低碳经济;5、坚持优质服务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6、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党建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38581万元,比2017年增加3002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8581万元。

  2018年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部门预算支出38581万元,比2017年增加300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7万元、公用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866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1、专项资金增加4000万元,其中: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增加1500万元,总部扶持资金增加2500万元;2.、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开始,新增经普工作经费1166万元;3、人员经费增加533万元,由于公积金缴交基数增加,新增养老保险等因素;4、评审工作经费增加467万元;5、政府投资项目增加23930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预算38581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159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我局暂无退休人员。

  (四)项目支出36866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经费3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队伍建设、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家具购置、信息宣传印刷费、档案管理、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维护费,修缮费和信息网络购建费。

  2.专项统计业务经费50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数据录入处理工作、各类专项统计工作、统计刊物、企业业务培训、统计对象清查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3.价格认证工作经费77万元,主要用于价格业务培训、资料印刷费及业务书籍报刊订阅、业务专家评审、协审价格鉴证、价格鉴证系统维护。

  4.节能减排工作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相关培训课题研究、循环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评审、委托相关机构评审工作。

  5.战略规划与实施经费166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数据库信息服务、经济运行分析PPT制作费、总部经济政策宣传,相关规划编制及相关课题研究费用。

  6.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经费298万,主要用于经常性调查工作、临时性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员之家活动,统计培训。

  7.统计管理事务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宣传工作、相关课题调研。

  8.物价管理18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民办学历学校收费审查事项服务费。

  9.评审管理事务经费11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建设项目管理专家咨询、岗位培训及项目专家评审等相关支出。

  10.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费1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督查、项目集中开工及项目业务培训等。

  11.重大项目发展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业务培训及管理系统升级及维护。

  12.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1166万元,主要用于经普工作场地及车辆租赁、三经普宣传印刷、经普业务培训、数据处理工作。

  11.经济运行分析专项服务经费30万元,主要开展经济形势分析调研相关工作。

  12.政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230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奖金发放。

  13.计划生育奖励金和考核奖57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发放。

  14.预留机动经费80万元。

  15.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各类项目的资助及配套奖励

  16.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主要用于总部企业扶持。

  17.政府投资项目239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政府投资项目预留。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35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服务外包、中轴提升战略研究尾款、节能减排责任目标考核服务外包尾款及添置办公设备。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4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6万元,车辆数量4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本级和3个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共有2个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本级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其他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龙华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保洁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